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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张昊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文件《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今天正式对外发布。

  据介绍,长期以来,最高法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系列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做实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联合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传递鲜明价值导向。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提供“肩并肩”现场帮办式服务,建立健全涉残疾人、老年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程度减轻残疾人、老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不便,提高纠纷解决便捷化、精准化水平。此次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对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诉权保障,创新调解化解模式、做实诉源治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规范指引。

  《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残疾人诉讼服务工作,持续拓展残疾人参与司法的广度深度,最大限度消除残疾人诉讼不便,更加有力保障残疾人权益,让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惠及全体人民,充分彰显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追求。

  《意见》提出,最高法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更好发挥残疾人联合会以及社会力量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优势,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地方人民法院可以会同残疾人联合会设立调解工作室或者诉讼服务站点,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调解化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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