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712931166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东莞莞城律师张瑞山

欢迎您光临张瑞山律师个人网站!若遇到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首页 >> 经典案件 >>劳动争议 >> 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核心合法权益梳理
详细内容

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核心合法权益梳理


东莞张瑞山律师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清楚自身法定权益是依法维权的基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关键合法权益,贴合东莞务工人群实际需求解读。

一是平等就业与择业权利。劳动者不因民族、性别、年龄、户籍等遭受就业歧视,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就业权利;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用人单位,依法提前通知后可解除劳动关系,不受强迫劳动约束。
二是获取劳动报酬权利。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工资,依法获得对应加班费,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遭遇拖欠、克扣工资可通过行政、仲裁渠道追索。
三是休息休假权利。享有每日、每周法定休息时间,依法取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各类假期;用人单位延长工时需履行协商程序并支付加班报酬。
四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与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培训;劳动者对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拥有拒绝权,发现安全隐患可检举控告,罹患职业病有权享受工伤保障。
五是社会保险与福利保障权利。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劳动者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可申领对应社保待遇。
六是劳动争议救济权利。与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困难劳动者能够申请法律援助。
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开展集体协商,组建参加工会组织。当上述任何一项权益被用人单位侵害,建议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咨询劳动法律专业律师制定维权方案。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