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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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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张瑞山律师,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东莞律师协会会员,执业机构: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

2001年至2006年工作于梅州市兴宁市司法局;2007年至今工作于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法学本科学历,受过良好而系统的法学教育和训练。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至2023年担任村居(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长期律师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的能力,服务范围: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等相关法律问题。工资与福利争议:加班费、年终奖、社保缴纳等争议解决。工伤赔偿: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及流程指导。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代理劳动仲裁、诉讼案件,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企业劳动法合规: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合规咨询,完善用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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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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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

    1. 与用人单位协商补足建议劳动者首先保持理性沟通,向用人单位提出限期补足社保的要求。能协商解决是理想的方案。2. 协商不成,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2024年7月1日前发生的行为,由社保局负责,7月1日后的,由税务局负责。建议可同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电话:12366)和社保部门(电话:12333)投诉反映。投诉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资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行政部门处理流程:税务部门受理后,将依法核查并做出决定。若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核查

    2025-07-17 0 0 0 0
  • 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能否通过仲裁或起诉维权?

    在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的重要义务之一,它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会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能否通过仲裁或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单纯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补缴社保的,这类案件并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这是因为,社保的缴纳和管理主要由社保经办机构等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者应当通过行政途径来解决此类问题,比如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2025-07-17 0 0 0 0
  • 不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在劳动关系的复杂交织中,社保缴纳问题一直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当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时,劳动者是否有权主张经济补偿,这一话题在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引发了广泛讨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一规定为劳动者在面对社保缴纳问题时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在实践中,对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情形,尤其是“未足额缴纳”的情况,各地司法实践却存在差异。一方面

    2025-07-17 0 0 0 0
  • 足额缴纳社保的重要性及其影响

    在现代社会,社保作为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不仅关乎个人的生活保障,也与企业的法律责任紧密相连。足额缴纳社保,对于劳动者和企业而言,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社保无疑是其工资收入的延伸保障。社保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面临年老、疾病、工伤等风险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部分险种或未足额缴纳社保,那么劳动者在需要这些保障时,将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待遇。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活质量,还可能导致其在退休后待遇降低,生活陷入困境。因此,足额缴纳社保对于劳动者来说至

    2025-07-17 0 0 0 0
  • 社保缴纳基数确定指南

    社保缴纳基数,作为衡量员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标准,其确定方式一直备受关注。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以员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那么,工资总额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呢?实际上,它涵盖了劳动者的税前工资,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此外,津贴和补贴也被纳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之内。为了更直观地了解个人的工资构成及社保缴纳情况,我们可以参考

    2025-07-17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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