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故意伤害案)
2020年7月12日,本人在的住处与 发争执,后从阳台上坠落受伤。事后, 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关押于东莞市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 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 支付了医疗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其后又积极与我协商进一步补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替 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 元。
通过协商过程我们了解到 家庭也很困难,有八十岁的父亲及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这种困难情况下, 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 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但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恳请公安机关对 的刑事责任予以撤销处理。
此致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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