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合同号:ZJNH20110512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产品名称、质量技术标准及承诺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具体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个)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惠普打印机(详见发票清单) | 1500 | 670000.00 | 含税及运费 |
2 | 得力碎纸机(详见发票清单) | 1250 | 330000.00 | 含税及运费 |
3 | 得力打卡机(详见发票清单) | 1500 | 200000.00 | 含税及运费 |
4 | 扫描仪(详见发票清单) | 800 | 250000.00 | 含税及运费 |
5 | 松下传真机(详见发票清单) | 800 | 250000.00 | 含税及运费 |
合计总金额(大写) | 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圆整(包税单价) |
1.2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国家标准;
(2) 行业标准;
(3) 企业标准;
(4)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1.3 产品包装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技术规定;
(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标准。
1.4 乙方承诺
(1)本合同产品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2)以上产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3)其他承诺:无。
第二章 交货及验收
2.1 交货方法:
乙方代发货运至甲方仓库,由乙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2.2 交货期限: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货。
2.3 验收:
(1) 验收时间:货到甲方仓库;
(2) 验收手段:双方约定;
2.4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20天内向乙方要求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章 货款支付
3.1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及支付。
3.2 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为:¥1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圆整)。
3.3 验收付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入库之后,甲方在 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支付给乙方。
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该笔货款。
第四章 售后服务
验收后,产品保修期三个月。
第五章 违约责任
5.1 乙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甲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乙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5.2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甲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当更换。乙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
第六章 保密条款
6.1 乙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责保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
6.2 甲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责保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7.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7.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在甲方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八章 补充条款
无
甲方(盖章):
开 户 银行:
帐 号: 日 期:2017 年 8 月 22 日 | 乙方(盖章):
开 户 银行:
帐 号: 日 期:2017 年 8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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