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申请书
诉讼费退费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出生:,住址:广东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请求贵院退还申请人缴纳的申请人与 生命权纠纷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758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 生命权纠纷纠纷一审,申请人于贵院受理该案时依法缴纳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258元。现贵院已经做出(2019)粤1972民初159号民事调解书,因调解减半收取1500元,由申请人负担。故申请人申请贵院退还申请人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758元。
申请人收取所退案件受理费的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此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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