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涨价涉嫌违法 价保失信或为欺诈
在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看来,判断先涨价再降价的改价行为是否属于虚标原价,需对“原价”进行界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此,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采用‘原价’标示,或使用‘日常价’等类似表述实际传达‘原价’含义的,应当符合这一规定。”赵占领说,“双11”之前确实有一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是否违规要看两者的时间相差是否在七日以上,如果在七日以上,不属于虚标原价,所以有的商家常常提前一段时间就开始操作涨价,以规避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商家临时涨价涉嫌违法,该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商家和平台所推出的各种满减优惠规则,其实就是想让消费者循环消费,消费者为了享受满减和使用优惠券不得不凑单买其他商品。
“商家的满减促销规则是否违规主要看两点,一是在消费者符合满减规则时是否享受到相应优惠,如未享受到,则商家构成合同违约;二是商家对于促销活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比如根据其满减规则,实际享受到的优惠与商家宣传不符。”赵占领说。
对于平台支持“双11”全程价保的现象,刘俊海认为,如果价保在商家处成为“空头支票”,那就是一种失信行为,存在欺诈的嫌疑。如果确实存在商品欺诈行为,则可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在购物时遇到上述情况,该如何维权呢?
赵占领建议,若消费者遇到商家有价格违法行为,则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若遇到商家存在违约行为,则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刘俊海则建议消费者最好先与商家协商退钱,实在不行再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多位受访的消费者提议,希望电商平台加大技术和人力投入,对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及时介入处理,核实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将其纳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阻止其参加各类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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