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调取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收字(2024)980号案卷
申请理由:
因申请人所提交的部份证据(见附件)的原件均已提交在东莞市东城仲裁庭的案件材料中,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申请贵院调取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收字(2024)980号案卷材料。
特此申请,望准为盼!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瑞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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