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轻视任何形式的非法狩猎行为

**案情简介**


符某乙和符某甲,因法律意识淡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符某乙成功猎捕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而符某甲则捕获了一头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的野猪。二人因此被控非法狩猎罪。


**法院判决**


考虑到符某乙和符某甲的犯罪行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首先,符某乙因猎捕猕猴的行为,被判处刑罚。而符某甲虽然没有直接捕获动物,但因其参与了狩猎行为,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法官庭后表示,这起案件清楚地表明了我国刑法对非法狩猎行为的严厉打击。


根据刑法规定,禁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本案中,符某甲和符某乙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法律规定。尽管他们捕获的动物不属于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但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法律意识淡薄的下场**


尽管这对父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但这并未改变他们被判刑的事实。法官庭后表示,法律意识淡薄是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他们无视法律的规定,擅自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使用禁用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最终难逃法网。


**结语**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尊重法律,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轻视任何形式的非法狩猎行为。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生态环境。


作为公民,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自然、爱护生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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