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出了工伤谁负责?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您不用担心“没人管”。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您签合同的公司)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而用工单位(您实际干活的单位)也负有重要义务,甚至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6-10。
为了帮您理清其中的关系,我把两者的核心责任和义务整理成了一张表:
🛡️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一览表
| 责任主体 | 核心角色 | 主要义务与责任 | 关键法律依据 |
|---|---|---|---|
| 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 | 法律上的雇主 | 1. 缴纳工伤保险:这是法定义务,必须为您参保-5。 2. 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后30日内主动申请,并承担最终的工伤保险责任-1-6-10。 3. 支付赔偿:如果未依法缴纳社保,所有工伤赔偿费用都由其承担-6-7。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最高法司法解释-1 |
| 用工单位 (实际工作场所) | 实际用工管理者 | 1. 提供劳动保护: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尽到安全提示和岗前培训义务-3-7。 2. 协助调查:配合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10。 3. 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因其未提供安全生产条件等原因给您造成损害,需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6-7。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3-6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10 |
💎 两个关键要点
理解这个责任划分,有两个核心点需要您特别把握:
“第一责任”是明确的:无论用工单位是否配合,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都必须站出来承担责任,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赔偿-1-6。这是您维权时首先要找的对象。
“连带责任”是您的“双保险”:如果您的受伤是因为用工单位的工作环境不安全、设备有缺陷或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那么用工单位就需要和派遣公司一起对您的损失负责-3-7。这时,您可以要求他们共同赔偿,他们之间如何分摊是他们的事,不能因此拒绝支付您的赔偿-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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