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改合同”有效吗?单方涂改的法律风险警示
在商业交往中,我们偶尔会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拿着合同来找你,你发现合同上的某个数字或日期被圆珠笔划掉了,改成了新的内容。对方可能会解释:“这是当时口头说好的,我就顺手改了。”这种“顺手一改”,往往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意味着,合同的变更必须基于“双方合意”。单方面在合同上涂改,除非你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同意该修改,否则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在著名的“信贷员擅自涂改借款合同案”中,法院明确指出,未经担保人(即合同相对方)同意,擅自涂改还款日期,该涂改部分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甚至可能导致担保人免责-6。
因此,东莞律师提醒您:规范的合同变更操作应该是:三方(或双方)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或者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如果你持有的合同版本与对方持有的合同版本不一致,且无法证明哪一方是“真意”,法律上可能会视为双方未达成合意,仍按原条款履行。为了规避风险,企业在收到对方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时,一定要仔细核对骑缝章及修改确认章,切勿接受“口头同意、手写涂改”的草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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