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茶山货款纠纷|被告在茶山,一定就要去茶山法庭起诉吗?
东莞茶山制造业、工厂贸易往来频繁,供应商经常遇到茶山客户拖欠货款,很多老板存在一个认知误区:被告企业注册在茶山,就必须去茶山人民法庭立案起诉,必须跑到茶山开庭。其实结合东莞本地法院裁判口径,这个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买卖合同索要货款,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在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前提下,接收货币一方也就是卖方所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原告有权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庭立案,不用前往被告茶山所在地法庭起诉中国法院网。这是东莞货款纠纷维权非常关键的法律要点,很多中小供应商并不了解。
当然,这并不代表茶山法庭没有管辖权。茶山客户作为被告,住所地在茶山镇,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人民法庭当然具备管辖权,债权人拥有二选一的权利,可以权衡利弊选择立案法院。如果原告距离茶山较近,希望就近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可以选择茶山法庭;如果原告在其他镇街,不想来回跑,就选择自身所在地法庭立案。
需要特别注意例外情形: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合同里面已经白纸黑字约定发生纠纷由茶山法庭管辖,那么就必须按照协议管辖,到茶山人民法庭立案,不能再选择原告所在地法院。口头的管辖约定是无效的,必须书面约定才具备法律效力。
立案材料方面,无论在哪一个法庭立案,基础材料是一致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营业执照、被告工商登记档案、送货签收凭证、结算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所有证据准备复印件,原件开庭核对。线上立案同样适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可以完成全部网上提交。
很多企业因为不懂管辖规则,盲目跑错法庭,材料被退回,耽误诉讼时效。面对茶山客户拖欠货款,拿不准管辖规则,可咨询张瑞山律师,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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