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东城  南城  莞城  万江  道滘  洪梅  望牛墩  麻涌  石碣  高埗  石排 企石  石龙  松山湖  茶山  中堂  寮步 虎门  厚街  沙田 大朗 长安 大岭山  常平  樟木头 横沥  清溪  凤岗 东坑  桥头 黄江  谢岗

Dongguan Lawyer

网站首页 >> 经典案件 >>刑事 >> 捡到附有密码的银行卡取钱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详细内容

捡到附有密码的银行卡取钱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玲玲
 

  【案情】

  黄某是某村的贫困户,一天,黄某去银行查看之前的山林租金补贴是否已经发放,回来的路上将银行卡丢失,因黄某年龄较大,不记得自己丢失了银行卡。朱某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张银行卡,银行卡后面附有密码。黄某丢失这张银行卡系黄某领取各类补贴的银行卡,该卡丢失时,卡内有余额4000余元,朱某将这4000元全部取出。因这张卡是黄某领取各类补贴的卡,所以陆陆续续有钱打入这张卡中,朱某又陆续用这张卡取了3次钱。

  【分歧】

  对于朱某用捡到的附有密码银行卡多次取钱的行为,是否构成什么罪,存在以下二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银行卡虽不是朱某以秘密手段获得,但朱某明知这张卡不是自己的,仍然用这张银行卡多次取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本应属于黄某所有的财物的行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捡到黄某附有密码的银行卡后,用该卡多次取款,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评析】

  朱某用捡到的附有密码银行卡多次取钱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为自然人。2、主观要素,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客体要素,客体为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客观要素,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朱某明知该银行卡并非自己所有,自己对该银行卡中的存款没有所有权,仍将该银行卡中的存款取出并据为己有,是故意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所以朱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作者单位: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