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东城  南城  莞城  万江  道滘  洪梅  望牛墩  麻涌  石碣  高埗  石排 企石  石龙  松山湖  茶山  中堂  寮步 虎门  厚街  沙田 大朗 长安 大岭山  常平  樟木头 横沥  清溪  凤岗 东坑  桥头 黄江  谢岗

Dongguan Lawyer

网站首页 >> 经典案件 >>刑事 >> 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
详细内容

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

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
对幼儿园虐童行为“零容忍”
2019-05-31 16:12:47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被告人马某(不具备教师资格)通过应聘到河南省某县幼儿园任小班教师。2017年4月18日下午上课期间,马某在该幼儿园小班教室内,以学生上课期间不听话、不认真读书为由,用针分别扎本班多名幼儿的手心、手背等部位。经鉴定,多名幼儿的损伤程度虽均不构成轻微伤,但体表皮肤损伤存在,损伤特点符合具有尖端物体扎刺所致。2017年4月18日,被害幼儿家长报警,当晚马某被公安人员带走,同年4月19日被刑事拘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马某及其亲属与多名被害幼儿的法定代理人均达成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身为幼儿教师,采用针刺手段对多名被看护幼儿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据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二年;禁止其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同时,人民法院对该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

  【典型意义】

  近年来,保姆、幼儿园教师、养老院工作人员等具有监护或者看护职责的人员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本案中,被告人马某用针对多名幼儿进行扎刺,虽未造成轻微伤,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标准,但其行为对受害幼儿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对这种恶劣的虐童行为,人民法院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本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对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最高年限五年。

  本案的判决,警示那些具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履职,一切针对被监护、被看护人的不法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本案也警示幼儿园等具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切实保障被监护、看护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