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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指南4.1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指南 一、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的范围
二、符合法定的申请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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