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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东莞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书

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声明内容:我是被继承人A的儿子,因我的母亲A于XX年XX月XX日死亡,生前遗留有如下财产:

1、与我父亲B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座落于XXXX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2、等等

我的母亲A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是她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上述财产中属于我母亲A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现我作为她的合法继承人郑重声明:自愿放弃继承我的母亲A上述遗产的一切权利。

我自愿承担由以上声明内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声明人:

 

 

 

 

 

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吴圣表,男,1985年11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8511281334。

声明内容:我是被继承人A的长子,因我的母亲A于2011年03月01日死亡,生前遗留有与我父亲吴传岳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座落于罗阳镇缤纷路143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罗字第00180877号、泰房权证罗字第0018087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泰国用(2010)第10-95号】。

我的母亲A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是她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上述财产中属于我母亲A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现我作为她的合法继承人郑重声明:自愿放弃继承我的母亲A上述遗产的一切权利。

我自愿承担由以上声明内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声明人: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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