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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过了多久不受法律保护?

依民法典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借据中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还款日期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有可能将承担不利后果;若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自出具借条之日起二十年内应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通过催收、协商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催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送达通知的快递回单。最好的方式,是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 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清除之日起满六个,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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