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东城  南城  莞城  万江  道滘  洪梅  望牛墩  麻涌  石碣  高埗  石排 企石  石龙  松山湖  茶山  中堂  寮步 虎门  厚街  沙田 大朗 长安 大岭山  常平  樟木头 横沥  清溪  凤岗 东坑  桥头 黄江  谢岗

Dongguan Lawyer

网站首页 >> 经典案件 >>其他 >> 制作视频网上传播 侵犯隐私被判赔偿
详细内容

制作视频网上传播 侵犯隐私被判赔偿



  • 发布时间:2022-06-02 10:30 星期四

  • 来源:法治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陈立烽

    各大短视频平台兴起以来,许多人都喜欢通过这种方式分享生活。近日,准备离婚的林某因一时气愤,将相关诉讼材料制作成短视频发布并传播。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根据林某的过错情况,判决其离婚时赔偿妻子1万元。

    林某与谢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后于2021年6月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021年7月,林某将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缴纳受理费通知、法院受理通知书等材料隐去自己名字,保留谢某名字,制作成短视频发布,并配文:“一次二次这样子,非要逼我第二次起诉吗?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你以为你能躲得了吗?我就不相信没有离不了的婚。”

    此后,林某再次起诉离婚。谢某发现林某有外遇,以家暴为由报警。公安机关到达林某住处时,林某正与一名异性在出租房内。谢某以林某家暴、婚内出轨及发布短视频侵犯隐私为由,在答辩意见中提出林某支付赔偿5万元的请求。

    法院认为,林某在处理离婚纠纷过程中,将离婚中相关保留谢某名字的材料制作成短视频发布并传播,侵犯了谢某隐私。据此,法院结合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公民在网络上表达观点时,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因一时冲动,僭越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本案中,林某通过制作、发布、传播短视频,侵犯了他人隐私,理应承担冲动的惩罚。广大网民应引以为戒,在网络上应积极宣扬正能量,抵制低俗、违法犯罪内容,创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共建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 责任编辑:张楚瑶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