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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涉水二手车怎么办?


2021年1月,李某与某旧机动车经纪公司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约定由李某购买案涉车辆,交易价格为20万元,协议还约定“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赔偿对方1万元违约金”。双方关于车辆状态的其他约定处注明:此车无重大交通事故、无涉水。当日李某付清车款,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后李某驾车时发现该车经常性熄火,怀疑发动机被水浸泡过。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后,李某便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20万元、支付相应利息,并赔偿1万元违约金。庭审时,李某提交涉案车辆在4S店的维保记录一份,显示涉案车辆在2020年11月曾进行“分解和组装发动机,发动机排水”;并提交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记录,显示“该车辆在2020年10月曾出险,出险经过为单方事故,水淹车,行驶被淹。”

法院认为,旧机动车经纪公司对出售车辆的状况应当进行核实,并如实告知买受人,况且该车在4S店维保记录明确显示曾进行过“发动机排水”,但该公司在签订协议时并未明确告知车辆曾经发生过涉水事故的事实,并承诺“此车无重大交通事故、无涉水”,导致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涉案车辆。经纪公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了《二手车买卖协议》,判令公司返还20万元购车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及违约金,李某退还该公司车辆。

法官提醒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上述案件中,作为专门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公司,应对其出售的二手车辆的状况进行有效核实,并将核实信息告知交易相对人。如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该合同将会被法院撤销。

笔者建议消费者,如有购买二手车的需求,应选择到正规二手车机构或平台。面对诱人的价格时,除需要认真审查核实车辆的质量状况,还可以要求卖方作出书面承诺,并可以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要求对方违约后支付违约金,增加其违约成本。(作者冯海瑞 作者单位: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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