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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魏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基本案情】

魏某某于2021年9月8日入职江苏省苏州某贸易公司(下称公司)从事网络主播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直播卖货。9月20日,魏某某被诊断怀孕。后因体力负担较大,医生建议休息保胎,魏某某便将怀孕事宜告知公司,希望能减少直播卖货时间或转至幕后辅助工作,被公司拒绝。10月20日,公司以魏某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12月3日,魏某某来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查后,指派江苏智融律师事务所解善宇律师承办该案。

2021年12月6日,承办律师向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立案材料。2022年1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魏某某作为网络主播,没有达到公司的直播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承办律师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魏某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其工资损失。

2022年5月11日,苏州市相城区劳动仲裁委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27000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为魏某某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解善宇律师继续承办该案。

该案于2022年9月16日开庭。公司认为魏某某在面试的过程中存在隐瞒怀孕的事实行为,且魏某某系网络主播,基本工资并非9000元/月,而是3500元/月。承办律师提出,魏某某系在入职后才知道怀孕,且是否怀孕并非录用的条件,魏某某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关于工资基数,承办律师补充提交了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认为基本工资系9000元/月,劳动合同中对工资进行了拆分,与事实不符。

承办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就工资、赔偿金、生育津贴、医疗费等一次性了结,魏某某考虑到自身长时间没有收入,且在哺乳期,一时无法再就业,愿意一次性了结。最终,承办律师帮助魏某某与公司达成一次性支付8万元的调解方案,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案件结案。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受援人魏某某系网络主播,该行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核标准、管理监督等均有别于传统用工模式。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在解除或履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金额等事项上存在较大分歧。承办律师综合考虑新业态人员的就业特征、再就业困难等因素,制定最优方案,据理力争,依法帮助受援人争取到合理补偿。本案对于处理同类案件,特别是对新业态女性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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