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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


2023-10-10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说,今年开局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积极提升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慈善事业监管

公益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据统计,目前我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1.3万家;慈善捐赠规模稳步增长;慈善制度不断健全,公益慈善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公益慈善力量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以及科教文卫、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政部部长唐登杰说,党的二十大作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强调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响应党的号召,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正确方向。坚持以最需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众为重点,推进公益慈善资源及时准确地惠及各类困难群众,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慈善法修订以及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促进第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制度协调配套。

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好重要节日、慈善表彰等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鼓励各地丰富参与形式,拓宽参与渠道,加强数字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加快形成人人慈善、随手公益的生动局面。

加强慈善事业监管,着力推进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现代慈善组织体系。实施“阳光慈善”工程,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类媒体对慈善进行监督,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信息,加强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管,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民政部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引导支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有近90万家社会组织,覆盖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有社会团体37万多家,51万多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近1万家是基金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超过1100万人,资产总规模超过5800亿元。

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指出,开局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结构布局为主线、以服务国家和社会为使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五个抓好”。

抓好方向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保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走稳走牢走远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抓好制度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的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

抓好作用发挥。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动员学会研究会助力国家科技创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动员社会服务机构助力民生保障和服务,动员环保类社会组织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动员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新征程上的慈善事业。最近,民政部门组织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和东部地区一些社会组织与全国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结对帮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抓好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信用管理、执法监督等各项行政职责,推动社会组织自觉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升自律自治水平。

抓好环境营造。选树了一批先进的社会组织,形成了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效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扬“亮剑”精神,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严厉打击整治各种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的生态空间。

完善地名管理制度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

2022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施行。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李保俊介绍说,民政部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和地名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管理体制,推动形成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持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命名规则,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地名方案编制,落实备案公告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公告工作平台。持续推进地名标准化,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规范地名的拼写和译写。持续更新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以地名采集上图为牵引,带动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文化宣传保护、地名信息服务等工作,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组团参加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积极宣传我国地名工作成果,促进地名管理国际交流合作。

大力加强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鲜明价值导向,彰显时代精神,在地名命名中倡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效提升新生地名文化的内涵。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关于地名文化保护的有关要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体系研究,推动建立地名保护名录,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摄制播出了《中国地名大会》节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地名文化。

李保俊表示,民政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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