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如砥,初心不怠。公益诉讼全面推进中,检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国家治理独特制度效能。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持续增长、履职领域不断拓展、制度规范日趋完善,制度运行成效显著。
从办案数量来看,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突破10万件,2019年为11万余件,2020年达到15万余件,2021年为16.9万件,2022年为19.5万件。
从办案领域来看,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授权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拓展到包括英雄烈士保护等“4+10”领域,并继续向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拓展。
从办案效果来看,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159.5亿元……
“作为中国司法制度的一张亮丽名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从绿水青山到衣食住行,已经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六局丰桥桥梁有限公司石家庄项目部副经理王足刚认为。
“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至今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官,我对立法充满期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胡卫丽说,“检察公益诉讼通过公众参与的‘人民性’践行司法为民。工作中,我们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和监督办案,包括提供线索、辅助调查、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成效评估、回头看等多个环节,将法律监督和为民司法结合,以高质量的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