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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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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开门杀”,警惕这个致命动作!


 来源:法庭内外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开门杀”撞倒电动两轮车驾驶人、

骑电动滑板车摔倒撞到电动车…

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竟酿成亡人悲剧

肇事者以犯交通肇事罪被追刑责

对话法官

提问:

通过今天的两个案例,能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带来怎样的启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

杨蕾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小疏忽”会引发大灾祸,多一分细心,少一分危险,建议后排乘客从靠近人行道一侧(右侧)开门下车,下车前要观察周边环境,确认安全后尽快下车。非机动车经过车辆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减速观察谨慎通过;非机动车不驶入机动车道,各行其道,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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