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东城  南城  莞城  万江  道滘  洪梅  望牛墩  麻涌  石碣  高埗  石排 企石  石龙  松山湖  茶山  中堂  寮步 虎门  厚街  沙田 大朗 长安 大岭山  常平  樟木头 横沥  清溪  凤岗 东坑  桥头 黄江  谢岗

Dongguan Lawyer

网站首页 >> 法治资讯 >>推荐 >> ​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详细内容

​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法治日报 2024-02

  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蔡岩红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进行了解读。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瑞庭介绍,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冲击影响,加之我国矿山安全基础薄弱,风险隐患防范控制难度持续加大。2023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硬措施》聚焦主要矛盾,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第一条就明确提出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生产的灵魂和责任制这一“牛鼻子”;第二条至第六条分别从风险隐患排查、“打非治违”、重大灾害治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等5个方面,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第七条、第八条突出强调了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兜底性制度安排。

  《硬措施》突出“防”字,聚焦矿山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全方位压实责任,着力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八个方面回答了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为扭转当前被动局面指明方向、提供路径、明确方法。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