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712931166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东莞莞城律师张瑞山

欢迎您光临张瑞山律师个人网站!若遇到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首页 >> 法律知识 >>诉讼指南 >> 如何提起反诉?
详细内容

如何提起反诉?

如何提起反诉?

发布时间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2、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但告知另行起诉。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