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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代子顶责,涉嫌包庇罪2005年6月9日13时许,家住邳州市八义集镇的李亚无证驾车行到睢宁县古邳镇境内时,因雨天路滑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路外,撞到右侧路沟内树上,造成车辆损坏,车内乘车人刘某受重伤。事发后,同车的李亚父亲李敬军“代子顶责”,致使公安机关作出错误的交通事故认定,认定李敬军疲劳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仅造成重伤后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予立案侦查。 被害人刘某不服,于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之日起,多次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对李亚涉嫌交通肇事罪、李敬军涉嫌包庇罪立案侦查,但一直没有结果。2007年1月4日,刘某来到睢宁县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该院侦监科受理后,及时调阅公安机关卷宗,分析相关证据,核实证人,发现刘某反映情况属实。 2007年1月16日,睢宁县检察院以李亚涉嫌交通肇事罪,李敬军涉嫌包庇罪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立案后,该院多次督促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加大抓捕力度。同时加强与被害人的联系,稳定被害人情绪,做好息访工作。2009年1月23日,李亚被抓获归案,2月5日被批准逮捕。对此,刘某十分感激,特地携家属送来锦旗,对睢宁县检察院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