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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净身出户”真的能避债吗?不久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判决撤销了被告赵某离婚协议中第二套房产归前妻所有的约定,用于偿还债务,从而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离婚“净身出户”是否真的能避债的讨论。 众所周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经平等自愿协商,排除欺诈、胁迫等情形,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交给其中一方,符合意思自治原则。然而,这种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处分权并不是一种绝对的自由。 如果第三人对夫妻一方享有合法债权,夫妻在离婚时分割处分财产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这种债权的制约。夫妻不可罔顾第三人的债权,任性自私地分割处分财产,更不能以一方承担债务的方式“净身出户”等方式合谋算计债权人,逃避债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赵某在债权人王某的合法债权在先的情况下,与前妻达成“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把财产给了前妻,把债务留给了自己。这种行为直接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对王某申请撤销赵某与其前妻离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部分约定给予了支持,让赵某离婚避债的“小算盘”落了空。这一判决不仅具有个案维权意义,更具有普遍的法治教育意义。 离婚“净身出户”等行为并不能真正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这一案例强调了离婚避债行为的负面属性和离婚过程中财产处分权的边界,给债务人敲响了警钟,也给债权人维权提供了清晰的示范指引。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和法院等机构有必要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让债务人明白离婚“净身出户”等避债操作的法律性质和负面后果,让债权人准确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机、流程和方式。 在现代社会,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也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人与人之间,都应该尊重法律,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债务责任。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应该明白,任何试图通过不合理手段来逃避债务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最终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家庭事务和财产问题时,应该保持理性,遵循法律,不得损害他人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