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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野”之乐背后的沉重代价



在宁静的乡村夜晚,总有一些人怀揣着对自然的探索与好奇,踏上了非法狩猎的道路。王某某,一个对“打野”充满热情的普通人,却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王某某热爱大自然,尤其钟情于狩猎这一活动。在2022年至2023年9月期间,他与几位志同道合的好友,常常在夜幕的掩护下,悄悄潜入乡间田野,进行非法狩猎。他们的目标主要是野兔和斑鸠。为了捕获这些野生动物,王某某不惜采用掏鸟窝的方式,残忍地猎捕了2只斑鸠。此外,他还多次使用拍笼这种捕鸟工具,对斑鸠等鸟类进行大肆捕捉。


然而,王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并未止步于此。2023年9月,当民警依法对王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时,竟然发现了3支气动枪状物。经过专业鉴定,这些枪状物被确认为具有杀伤力的枪支。这一发现,无疑为王某某的非法行为增添了更为严重的色彩。


面对警方的指控,王某某表示,自己只是闲来无事,与几个好友交流狩猎方法、讨论狩猎工具,并相约猎捕野兔、斑鸠来打发时间。他坚称自己从未使用过枪支进行狩猎。然而,无论他的主观意图如何,事实已经摆在眼前,王某某的非法狩猎和非法持有枪支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庭上,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意,但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个人的悔意而有所偏袒。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也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因此,法院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王某某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法官提示广大民众,要坚决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以免因一时的“小爱好”而付出沉重的“大代价”。


王某某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在追求个人兴趣的同时,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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