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例外情形。以下为你系统梳理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臸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5-7:
| 财产类别 | 具体包含内容 | 法律依据/说明 |
|---|
| 劳动报酬类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如咨询费、讲课费、稿费、兼职收入等) | 只要是婚后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无论形式,均属共同财产-5。 |
| 经营投资类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包括但不限于开公司、做生意、炒股、买基金、理财产品等获得的收益-5-4。 |
| 知识产权收益类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5。 |
| 继承/受赠类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例外: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5-9。 |
| 其他共有类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上述未列明的其他婚后所得-5。 |
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下几项明确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8:
投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例如,用婚前的钱婚后炒股赚了钱,收益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仅限婚姻期间的缴存部分)。
养老与安置补偿: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仅限婚姻期间的积累部分)。
三、需要特别区分的两种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以下两种情形较容易混淆,请注意辨别:
1. 继承财产的归属判断
2. 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约定只给自己子女,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即使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通常也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但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子女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6。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部分出资:首先考虑出资比例,同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定给对方的补偿数额,可能低于或高于出资比例-6。
四、关键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