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 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系合法夫妻。双方为共同营造和谐、美满的家庭环境,避免婚后财产纠纷,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债务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各自的财产情况如下: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________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
第二条 债务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各自的债务情况如下:
(1)甲方个人债务:________
(2)乙方个人债务: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所负的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________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________
第三条 财产及债务特别约定
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机动车、不动产,无论购买该财产的资金来源,均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互相尊重、相互忠诚。若因一方出现婚外情等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而离婚的,过错方承诺自愿放弃本协议项下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身份额的部分,该部分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同时,过错方仍应承担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如赠与合同或被继承人未明确表示归夫妻双方共有的,该财产为接受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财产及债务,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即视为对双方婚前及婚内夫妻财产及债务制度的变更,具有对内效力,但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除本协议已列明的财产及债务外,再无其他形式的财产或债务。如日后发现另有其他财产或债务,该财产或债务仍适用本协议之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