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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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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同村人买卖宅基地房,合法有效!必须满足 3 个条件



本村人之间买卖,法律允许且有效,但必须满足 “三必须”,否则仍可能无效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必须身份合格(核心)

  • 买方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买方符合 “一户一宅”,无其他宅基地或面积未超标东莞市人民政府。

  • 东莞规定:受让后总面积一般不超 150㎡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必须村集体同意

  • 经村委会 / 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并盖章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微信图片_20251015130208_51_70.jpg联户农房需2/3 以上共有人同意东莞市人民政府。

三、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权利保障关键)

向东莞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证

  3. 村集体同意转让证明

  4. 买卖合同、完税凭证

  5. 其他材料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东莞律师提醒

  • 未登记≠无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易发生产权争议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参照上述规则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严禁 **“变相买卖”**(长期租赁、以租代售),仍可能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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