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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的借款到底由谁来还?东莞张瑞山律师讲清楚作者:东莞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很多人搞不清:结婚后一方借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债务怎么分?会不会 “被负债”?依据《民法典》第 1064 条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判断标准就三条:是否共同签字、是否用于家庭日常、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 经营中国人大网。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一起还)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就算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追讨:
典型案例
二、属于个人债务(谁借谁还,另一方不用还)以下情况,债务与配偶无关,不用替对方还债:
典型案例
三、离婚了,共同债务怎么分?
四、张瑞山律师实务建议(避坑 + 维权)(一)借钱给别人时(债权人)
(二)自己被配偶欠债时(避免被负债)
(三)离婚时
律师结语夫妻债务不是 “结婚就共担”,而是 **“共签 / 共用 / 共营才共担”**。小额日常多为共同债务,大额债务需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 / 经营,否则就是个人债务中国人大网。遇到配偶擅自举债、债权人乱追债,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东莞张瑞山律师执业机构: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电话:13712931166专注:民间借贷、夫妻债务、合同纠纷、债务追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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