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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财产怎么分?张瑞山律师:先分清“你的”“我的”与“我们的”在东莞接待离婚咨询时,我发现大家最关心的往往是:“我能分到多少财产?”其实,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逻辑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先给财产“定性”,再谈“定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你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比如婚前全款买的房、车;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给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这些是不用拿来分的,直接归原主-1-9。 其次,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结婚后、离婚前,两人赚的、攒的、别人送的(没特意说只给一个人的)。包括工资奖金、做生意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入、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没特别说只给一方的)等。在东莞的司法实践中,夫妻在婚后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1-5。对于这部分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也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东莞法院关于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计算方式。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子通常归男方,但男方需要补偿女方。东莞中院有一套“高等数学”式的计算公式:先算房产升值率,再用婚后共同还贷额乘以这个升值率,最后分一半给女方-5。这不仅还贷本金要分,增值部分也要分,非常公平。 最后,张律师提醒大家:如果涉及复杂的财产类型,比如公司股权、股票、隐蔽的理财,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切勿因小失大,不清楚自己该拿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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