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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材料提交告知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方便您参与诉讼,建议您优先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诉讼、执行材料提交业务。线上提交具有即时、便捷、效力等同纸质文书的优势。此外,您还可以通过邮寄、现场提交等方式办理。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线上提交 (一)立案材料。通过手机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小程序或电脑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按提示要求提交立案材料。目前,线上方式支持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立案材料提交; (二)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提交诉讼材料的,亦可便捷地通过上述线上方式提交。 二、邮寄提交 当事人确有必要邮寄的,提交人需注明所提交的材料类型(立案材料或审执过程中的诉讼材料),如为审执过程中提交的诉讼材料请务必注明提交人,提交人需注明当事人名称、诉讼地位、案号、材料名称、份数、每份页数、原件/复印件等内容,且有提交人签名。(附:《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件人: 数据服务团队材料接收岗 联系电话: 0769-89811181 三、现场提交 选择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的,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电子材料,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经工作人员指引办理相关业务。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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