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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打官司,出借人不到庭,法院会如何处理民间借贷起诉后,有些出借人觉得证据齐全,委托律师出庭就行,自己不愿到庭参加庭审,甚至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东莞张瑞山律师提示:作为原告的出借人负有主要举证责任,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风险非常大。 民间借贷案件中,法官需要当面核查借款发生的细节:借款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过程、催款经过等,很多事实细节只有出借人本人才说得清。如果原告本人无故缺席庭审,仅靠书面证据和律师陈述,一旦证据存在疑点、借贷事实无法完整查实,法院会直接对原告的借款 assertion 不予认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审理原则讲究 “到庭对质、查清事实”,尤其在被告否认借款、抗辩借贷虚假、质疑款项未实际交付时,更需要原告本人当庭说明情况、接受法庭询问。刻意回避不出庭,容易让法官产生合理怀疑,认定借贷事实存疑。 实务中很多案例,明明有借条有转账,就由于原告拒不到庭接受询问,案件无法查清关键事实,最终败诉。 律师建议:涉及民间借贷诉讼,关键庭审环节出借人尽量本人到庭,配合法庭询问,如实陈述借款全过程;确有特殊事由不能到庭,要提前向法院提交正当理由并完善全套补强证据,形成无漏洞证据链,避免因缺席庭审导致诉求不被支持。 东莞张瑞山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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