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没说利息,对方逾期不还,能要利息吗?” 这是东莞民间借贷常见争议。依据现行法律,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不影响主张逾期利息。作为东莞执业律师,为您厘清规则与实操要点。
一、法律规则:期内无息,逾期有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明确:
二、逾期利息计算核心规则
适用前提
计算标准
示例东莞市民王某 2025 年 1 月 1 日借李某 10 万元,未约定利息,约定 2026 年 1 月 1 日还款。李某逾期至 2026 年 5 月 1 日未还。
三、东莞司法实践要点
不支持 “口头约定利息”东莞法院对无书面约定利息的,一律认定为无息,仅支持逾期 LPR 利息今日头条。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处理出借人可随时催告还款,给予合理期限(一般 7-15 天)。期限届满次日起,按 LPR 计算逾期利息中国法院网。
逾期利息上限未约定利息时,逾期利息仅按 LPR 计算,不适用 LPR 四倍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四、出借人实操建议
补证关键
起诉请求东莞法院诉讼请求应写:“判令被告返还本金 XX 元,并支付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计算的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风险防范借款时务必书面约定利息;即使无息,也要明确还款日期,避免逾期利息起算点争议今日头条。
东莞张瑞山律师提示: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并非 “无任何成本”。借款人逾期违约,出借人依法可主张 LPR 标准逾期利息。东莞地区当事人处理此类纠纷,应固定证据、准确计算,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