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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制定,破除壁垒护航公平发展2026 年,国务院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这是我国首部规范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市场建设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硬约束新阶段。对东莞企业而言,条例将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壁垒,为跨区域经营、公平竞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助力东莞企业融入全国大市场。 长期以来,地方保护、区域壁垒、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制约商品要素自由流动,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分地方通过违规财税返还、指定本地供应商、设置准入门槛等方式,形成 “隐性壁垒”,导致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高、竞争不公,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中国政府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制定核心聚焦 “破立并举”:破除妨碍统一市场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违规补贴等规定;立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制度,明确全国一张清单准入管理模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东莞作为制造业强市,外向型经济特征显著,企业跨区域经营、产业链协同需求强烈。条例实施后,将为东莞企业带来三重利好:一是破除跨区域经营壁垒,企业无需在多地重复登记、审批,可自由拓展全国市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杜绝地方政府违规补贴、指定采购等不公平竞争行为,东莞企业凭技术、质量、服务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创新活力;三是统一市场规则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标准全国统一,东莞制造可畅通全国,提升品牌竞争力中国政府网。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法治是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制定,将从法律层面遏制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让商品、要素自由流动,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东莞企业应主动把握机遇,深耕主业、强化创新,依托统一大市场平台拓展发展空间;同时增强合规意识,遵守市场规则,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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