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办婚姻的危害有哪些?法律如何保护婚姻自由?虽然《婚姻法》实施多年,但在部分地区,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陋习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利,也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包办婚姻的法定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5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 这些规定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任何形式的包办、强迫婚姻均属违法行为。 二、包办婚姻的主要危害 1. 侵害人格尊严与基本人权。婚姻自由是宪法和民法典明确保障的基本权利。包办婚姻无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将人作为交易对象,严重侵害人格尊严。 2. 感情基础薄弱,易引发家庭矛盾。由于不是自由恋爱,大多数包办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夫妻双方相互了解甚少,婚后极易产生矛盾,导致家庭不和谐甚至暴力事件-2。 3. 导致“高价彩礼”纠纷。包办婚姻往往伴随着高额彩礼。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彩礼返还问题极易引发诉讼,且解决难度大、成本高-2。 4. 影响子女成长与社会稳定。不幸福的婚姻环境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大量婚姻纠纷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增加了负担-2。 三、受害方的法律救济途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此外,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已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张瑞山律师提醒:遭遇包办、胁迫婚姻的当事人,应尽快收集证据(如胁迫的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切勿因家庭压力而放弃法律维权。 |
首页
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