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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伤赔偿全项目梳理:认定工伤后,你能拿到全部法定待遇清单


劳动者在东莞工厂、工地发生工伤,完成工伤认定只是维权第一步,很多伤者不清楚自己可主张哪些赔偿,部分企业刻意隐瞒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核心待遇,压低赔偿金额。东莞张瑞山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东莞本地工伤赔付标准,完整拆解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区分治疗期、评残后、离职三类待遇。
第一类:工伤治疗期间基础待遇,无论是否评残均可全额领取。一是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目录的全部费用,全额报销;二是康复治疗费,伤情稳定后必要康复训练、理疗费用;三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东莞统一标准按住院天数计发;四是交通食宿费,异地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住宿开支;五是辅助器具费,骨折、截肢、听力损伤所需轮椅、假肢、助听器等器具费用;六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养伤休养期间,单位按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足额发放,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单位不得克扣、按底薪发放;七是住院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无法自理的护理开销,评残后经鉴定需要长期护理的,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分 50%、40%、30% 三档计发东莞市人民政府
第二类:劳动能力鉴定评残后固定伤残待遇。劳动者完成伤残等级鉴定(1-10 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 7 个月本人工资、九级 9 个月、八级 11 个月、七级 13 个月,一至四级伤残额外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至退休。本人工资低于广东省社平工资 60% 的,按保底基数计算赔偿,东莞统一参照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算。
第三类: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终结待遇。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主动离职、合同到期终止,可领取两笔关键补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合计 5 个月工资、九级 10 个月、八级 19 个月、七级 31 个月工资;五、六级伤残职工提出离职,同样可申领两项一次性补助,一至四级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至退休。
重点风险提示: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上述全部赔偿项目不由社保基金承担,所有费用由企业全额支付。东莞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同样是事故发生起一年内,超期将丧失胜诉权。协商赔偿前务必完成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切勿私下低价私了。

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东莞张瑞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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