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712931166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东莞莞城律师张瑞山

欢迎您光临张瑞山律师个人网站!若遇到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首页 >> 经典案件 >>交通事故 >> 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有充分相反证据,法院可推翻交警责任划分
详细内容

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有充分相反证据,法院可推翻交警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赔偿、保险理赔的关键材料,不少当事人误以为认定书责任划分直接决定法院判决结果,就算有充分证据证明定责错误,也无法更改,该认知存在重大法律误区。东莞张瑞山律师结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解读认定书证据效力与法院审查标准。
    从法律定性来讲,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行政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仅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类证据,并非具有终局裁决效力的法律文书,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时,必须对认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全面审查,不会直接照搬定责结论作为判决唯一依据。
      法院不予采信、重新划分事故责任的常见情形:第一,交警现场勘查不全,监控、行车记录仪录像遗漏调取,仅凭当事人口述定责;第二,认定书适用交通法规错误,对路权、避让规则认定存在明显偏差;第三,存在关键证人、视频录像,能够证明对方存在闯红灯、逆行、酒驾等重大过错,与交警认定事实完全冲突;第四,交警办案程序违法,未现场拍照、未做酒精检测、未送达当事人复核权利告知。
      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分两层救济途径: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书面复核;若复核维持原结论,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向法院提交完整反证,请求法官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提交有效反证包含完整行车记录仪视频、路口监控、路人证言、车辆碰撞痕迹鉴定、车速司法鉴定报告等客观材料。
      实务中常见误区提醒:很多伤者、车主放弃复核,庭审仅口头反驳认定书,无任何客观证据支撑,法院一般会采信交警定责;仅有单方陈述,不足以推翻公文书证效力。想要改变责任比例,必须提交客观、完整、能够还原事故全过程的实物证据。
责任比例直接影响赔偿金额,主次责、同等责、全责赔付差额巨大,若交警定责明显不公,切勿被动接受,及时复核并留存全部证据,诉讼阶段交由法院重新核查事实,保障自身赔偿权益不受错误认定书影响。
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东莞张瑞山律师
电话:13712931166,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