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需要赔偿,但现实中绝大多数以此为由的辞退,最终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导致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关键在于公司能否拿出证据,证明其整个操作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三个要件。
一、合法辞退 vs 违法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如果合法成立,确实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6-7。但这种辞退权有严格限制,公司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件:
| 要件 | 具体含义 |
|---|
| 1. 有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 | 录用条件不能模糊,必须与岗位直接相关、可量化。诸如"职业品德不过硬""表现未达岗位要求"这类主观软性指标,因缺乏具体衡量标准,法院通常不予认可-7-8。 |
| 2. 录用条件已事先告知员工 | 必须在入职时就将录用条件通过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或规章制度等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确认-3-8。 |
| 3. 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 | 公司必须提供客观的考核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考核结果若未与员工确认,仅凭公司单方认定,仲裁和法院不会采信-3-6。 |
只要上述任一要件不满足,就是违法解除。例如,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本身违法(如签1年合同却约定了2个月试用期),则以此为由辞退直接无效,需支付赔偿金-1。
二、赔偿标准:违法解除需支付"2N"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1-2-3。
三、实操建议
审查你的入职文件:翻看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员工手册,确认上面是否有明确的岗位考核标准。没有这些文件,公司的辞退理由就很难立住脚。
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不要口头同意"自己走",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写明的解除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还是其他)是你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保留证据:保存好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考核表等材料,如果公司拿不出你"不合格"的证据,违法解除的结论基本成立。
维权途径: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东莞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对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