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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帮人跑分、出租银行卡,涉嫌帮信罪会怎么判刑(刑事普法)东莞工厂务工群体、在校年轻人频繁被高薪兼职诱导,出租、出借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用于网络资金转账(俗称跑分),近年东莞公安、检察院办理大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很多当事人不清楚出借账户已触犯刑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东莞地区认定 “情节严重” 标准:支付结算流水 20 万元以上、违法获利 5000 元以上,或帮助三名以上犯罪分子转移资金,达到标准即立案追诉。 典型本地案例:东莞某工厂员工将两张银行卡借给网友,每日收取 200 元报酬,涉案流水超 120 万,公安机关抓获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综合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情节,判处拘役并罚金。 当事人从轻处罚关键情节:1. 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2. 全程认罪认罚,签署认罪具结书;3. 全额退还违法所得;4. 未参与上游诈骗、赌博,仅单纯出借账户;5. 初次犯罪、无前科。满足多项条件,可争取缓刑,无需收监服刑。 风险警示:不要轻信 “日结高薪、只用卡走账不违法” 的兼职话术;银行卡、手机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出租、出借、出售均构成犯罪;名下账户被他人用于违法资金流转,本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知情不能完全免责,出借前未尽核实义务会被认定主观明知。 案发后正确处理方式:第一,立即停止出借账户,冻结银行卡;第二,主动到就近派出所说明情况;第三,委托律师介入,向检察院沟通认罪认罚、退赃事宜,争取从轻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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