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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答辩人(被告):
被答辩人(原告):XXX / 东莞市 XXXX 有限公司,按照起诉状完整抄写原告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案号:(202X)粤 19XX 民初 XXXX 号,审理法庭:东莞市 XX 人民法院】,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答辩请求
二、事实与理由(一)原告诉请的拖欠货款金额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二)原告交付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给答辩人造成经济损失原告提供 XX 批次货物投入生产后出现 XX 质量瑕疵,答辩人第一时间通过微信、书面函件向原告提出质量异议,原告未安排返工、换货,导致答辩人停工、下游客户扣款,产生损失 XX 元。该损失应当与案涉货款相互抵扣,答辩人保留反诉索赔权利。 (三)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标准过高,不应全额支持即便法庭认定存在未付货款,原告主张按 XX 标准计算逾期利息,远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请求法庭依法予以调低。 (四)(存在时效抗辩时添加,无则删除)案涉债权已超过 3 年诉讼时效双方约定货款付款期限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到期后长达 3 年内,被答辩人未通过书面、微信、EMS 等有效方式向答辩人催收、对账,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情形。现原告起诉已超过法定 3 年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请求法庭驳回其全部诉求。 (五)调解意见(可选,不想调解可删除本段)答辩人认可尚欠货款 XX 元,因近期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一次性付清能力,愿意分期支付,申请分 X 期,每月 XX 日前支付 XX 元,恳请法庭组织双方调解。 三、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起诉金额不实、部分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法庭查清全部事实,依法驳回其不合理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致东莞市 XX 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字按手印 / 公司加盖公章):XXX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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