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分四大阶段:诉前催告追缴 → 立案起诉(含财产保全) → 审判拿到生效文书 → 强制执行回款 + 强制清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722 条(欠租可限期催缴、逾期解除合同)、《民事诉讼法》不动产管辖、执行时效 2 年规则。
第一阶段:诉前自行催告追缴(零成本前置,必做)
1. 核查合同违约条款
重点确认:租金缴纳日、逾期违约金标准、欠租达到多少天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占用商铺使用费标准、律师费 / 诉讼费由违约方承担约定。
2. 书面正式催告(留存完整送达证据)
催告内容:列明欠租月份、本金、违约金、限期 7–15 日内付清;逾期将解除合同、收回商铺、起诉追偿全部欠款并追责。送达方式(至少两种组合,东莞法院认可):
EMS 邮政专递,封面备注《商铺租金催缴通知书》,保留底单、物流签收截图;
微信 / 短信发送完整通知,保留原始聊天记录(不删除、不清理缓存);
上门张贴拍照录像,物业见证。
3. 催告后分两种处理
租客足额付清: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后续按期交租,避免再次拖欠;
逾期分文未付 / 只付部分、拒不沟通、私自搬设备转移资产:立即进入诉讼程序,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第二阶段:起诉立案 + 财产保全(商铺所在地法庭专属管辖)
商铺属于不动产纠纷,由商铺所在镇街法庭管辖(东城 / 南城 / 莞城 / 万江属东莞第一法院本部;虎门、厚街、长安对应下属法庭),不能约定异地法院。
(一)全套立案材料清单
主体资料
房东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东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
租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租客商户:工商内档(东莞市场监管局打印,含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律师:授权委托书、律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张瑞山律师 13712931166,莞城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证据材料(装订成册)
商铺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 / 商铺权属证明、全部租金转账流水、水电费物业缴费记录、租金催缴通知 + EMS 底单、租客经营现场照片、租客转移设备视频(如有)。
民事起诉状核心诉讼请求(商铺欠租通用)
① 判令解除双方《商铺租赁合同》;
②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租金 XX 元;
③ 判令支付逾期违约金 / 商铺占用使用费(按合同标准计算至实际腾空之日);
④ 判令被告立即腾空、返还案涉商铺;
⑤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二)财产保全(防止租客搬空设备、跑路,优先同步申请)
两种保全时机
保全材料:保全申请书、保险公司保函(主流担保方式)、租客财产线索(商铺内货架、设备、库存、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保全效果:查封商铺内全部经营资产、冻结租客账户,判决后直接拍卖抵扣租金。
(三)立案渠道与流程
线上:粤公正小程序 / 广东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上传 PDF 材料,法院 7 日内审核,通过后邮寄纸质原件;
线下:商铺所属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现场提交;
审核通过后缴纳诉讼费,案件正式受理;东莞法院全部案件强制前置诉前调解(调解周期 1–2 个月)。
(四)调解、开庭、判决
调解成功:出具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强制执行力,约定付款、清铺时间;
调解失败:分配法官、证据交换、开庭审理;租客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审限:简易程序 3 个月、普通程序 6 个月;判决载明付款期限、腾空商铺时限。
第三阶段: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前置条件)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 日上诉期届满无人上诉,文书生效;调解书双方签收即生效;
到法庭开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强制执行必备材料);
履行期届满租客仍不付钱、不搬离商铺:2 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从履行期满次日起算,超期丧失执行权利)。
第四阶段:强制执行完整流程(东莞法院执行局操作)
步骤 1:执行立案提交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租金本金、违约金、占用费、迟延加倍利息、强制腾空商铺诉求);
生效判决书 / 调解书、生效证明;
申请人身份材料、收款银行卡;
租客全部财产线索(商铺设备、车辆、银行账户、经营应收款)。
立案渠道:一审法庭窗口、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线上提交,7 日内分配执行法官。
步骤 2:法院送达文书 + 财产报告
执行法官 3–10 日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限期付清欠款、腾空商铺;拒不申报财产、隐匿资产:可罚款、司法拘留 15 日。
步骤 3:全网财产查控(核心回款手段)
法院 “总对总” 系统一键查询:银行储蓄卡、对公账户、微信 / 支付宝、车辆、房产、股权、公积金、保险理财;查到存款直接冻结、划拨至法院账户,通知房东领款。
步骤 4:商铺内动产查封、司法拍卖(租客无存款时)
法官现场查封商铺内货架、设备、货品,贴封条;
线上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处置,拍卖款优先抵扣租金、占用费、诉讼费、执行费;
拍卖不足清偿欠款,继续追查租客其他财产。
步骤 5:强制腾空商铺(租客拒不搬离)
租客拒不清空货物、占用商铺:法院组织法警、物业、公证人员到场强制清场,物品统一登记存放,产生搬运、仓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步骤 6:失信、限高、拘留、刑事追责(施压手段)
申请将租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贷款、开店);
恶意转移资产、拒不配合清铺、拒不申报财产:申请司法拘留 15 日;
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移送公安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 7 年有期徒刑。
步骤 7:无财产可供执行处理
确无存款、无设备、无房产:法院出具终本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债权永久保留,后续任何时间发现租客新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不受 2 年时效限制。
东莞商铺追缴租金关键实务提醒
未经催告直接起诉不影响胜诉,但缺少催告证据会增加法官审理难度,务必保留书面催缴记录;
租客擅自转租商铺,可一并诉请解除合同、收回商铺,次承租人损失自行向转租租客主张;
商铺无房产证、违建,法院可能调整租金标准,但拖欠租金、腾铺诉求依然可支持;
起诉时一并主张商铺占用使用费,计算至实际腾空当日,避免租客长期占用无赔偿;
执行阶段主动提供详细财产线索,大幅缩短回款、清场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