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人帮忙催收债务有巨大风险!委托人可能构成共犯一同追责|张瑞山律师不少东莞企业老板、出借人自身不便出面,委托朋友或者第三方人员帮忙上门、电话催收欠款。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多起刑事案件警示:委托他人催收,不等于自己置身事外,如果受托人员实施暴力、软暴力违法催收,委托人很有可能被认定共同犯罪。 法律上,委托人授意、默许第三方采取滋扰、恐吓、跟踪等手段讨债,属于共同故意,需要和实际实施催收人员一并承担处罚。很多当事人仅仅口头要求 “帮忙去问问还钱”,没有明确禁止过激手段,第三方后续实施堵门、威胁、骚扰,法院可以推定委托人存在概括授意,一并追究责任。 尤其需要警惕市面上各类 “讨债公司”。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专业有偿讨债机构经营,此类机构大多长期使用软暴力手段。一旦委托第三方讨债公司,极易卷入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罪案件。 常见高发情形:雇主安排多人上门蹲守堵门;指示第三方持续电话轰炸、骚扰债务人家人;默许使用威胁恐吓方式施压。最终案件侦破后,委托人和实施人员全部被公安立案侦查。 张瑞山律师给出实操建议:第一,尽量自行文明协商,不委托无关人员代为催收;第二,确需他人陪同协商,提前明确约定严禁任何过激、滋扰行为;第三,坚决不要支付报酬聘请专职催收人员、讨债机构;第四,优先选择律师发律师函、诉讼等正规途径。 债务追偿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催收全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通过发函、调解、诉讼方式维权,不存在软暴力、刑事风险,能够合法固定证据,同时高效推动回款。打算委托他人催收,想要评估法律风险,或者委托律师合法追收欠款,可咨询张瑞山律师。 |
首页
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