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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手房卖方反悔不卖房!买方两条维权路径:强制过户或解除索赔


在东莞二手房交易中,不少卖家看到房价上涨,收了定金、签订买卖合同后单方毁约,拒绝配合网签、解押、过户。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法院审判规则,讲解买方两大维权方案,购房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卖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拥有两项法定选择权:第一,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第二,起诉解除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赔偿责任。选择强制过户有前提条件:房屋没有一房二卖、没有过户给第三方、没有被法院查封、不存在无法解押的障碍,同时买方具备全款支付能力或者符合东莞贷款购房资格。起诉同时务必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房产,防止卖家另行出售、抵押。东莞多个法庭对于具备履行条件、合同合法有效的二手房案件,支持判决强制过户。如果房屋已经另行出售、存在抵押查封无法过户,买方只能选择第二条路径: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定金、首付款,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很多购房者容易踩坑:不要轻易口头同意解除合同,不要随意签署和解协议,避免放弃差价损失索赔权利。建议先固定卖方违约证据,再协商谈判。张瑞山律师提醒,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需要择优选择。如果房价上涨幅度较大,双倍定金或者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买方还可以另行主张房屋差价损失。东莞中院大量判例支持守约买方主张房价上涨带来的可得利益损失。

二手房纠纷涉及房屋评估、保全、管辖等实务问题,厚街、长安、虎门、万江等镇街房产案件管辖规则存在细节差异。遭遇卖方违约,可咨询张瑞山律师评估案件,制定诉讼方案。

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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