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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出借银行卡帮朋友走账,会不会构成帮信罪?东莞律师分情况说明日常生活里,不少东莞市民碍于亲友情面,无偿把银行卡借给朋友转账走账,没有收取任何好处费。大家普遍疑问:没有拿钱,单纯帮忙,还会构成帮信罪吗?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司法裁判规则分情形解读。 构成帮信罪需要同时满足两大条件: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 + 客观情节严重。是否收取报酬,是判断主观明知的重要参考,但不是唯一标准。无偿出借≠绝对安全,有偿出借≠必然定罪。 第一种情形:明知朋友资金用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即便不收一分钱,依旧可以构成帮信罪。举个例子,当事人清楚朋友从事网络赌博,无偿提供银行卡收款转账,后续流水达标,司法机关直接认定主观明知,依法定罪。有无获利影响量刑,不能阻却罪名成立。 第二种情形:完全不知情,无偿借给亲友用于合法经营、正常资金周转,交易记录完整、资金流向清晰,不存在快进快出等异常特征。即便偶然有少量涉案资金流入账户,一般不认定犯罪。这也是东莞检察机关常见的不立案、不起诉情形。 第三种情形:介于两者中间,当事人察觉到对方资金存在异常,心存侥幸无偿出借。比如对方回避资金用途、深夜大额转账,当事人没有主动询问核实,放任风险发生。这种情形下,部分案件会被认定具有概括性明知,追究刑事责任。 张瑞山律师特别提醒,不要凭借 “没有收钱” 放松警惕。现实中存在犯罪分子以亲友名义借卡,不支付佣金,以此降低出借人的防备心理。同时,出借账户存在民事风险,如果资金涉及诈骗,被害人有权起诉账户持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最优选择是拒绝出借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账户实名制是法律强制性规定,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转借本身违反银行监管规定。一旦账户被冻结,会影响个人征信、正常银行业务办理。若已经无偿出借账户并且接到公安通知,尽快委托律师梳理证据,积极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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