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区分?出借银行卡走账别混淆罪名很多东莞当事人被警方传唤后,分不清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两种罪名量刑尺度、辩护方向差异巨大。张瑞山律师结合出借银行卡帮人走账的行为,清晰区分两项罪名,帮助大家认清法律风险。 两者最核心区分标准在于行为发生阶段与主观认知程度。帮信罪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过程中,行为人概括知晓他人开展信息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作为收款通道,一般只是交付银行卡、账号密码,由上游人员自行操作资金流转。掩隐罪发生在诈骗、赌博犯罪既遂之后,行为人明确知晓资金是犯罪赃款,主动协助取现、拆分、多层转账,帮助犯罪分子藏匿资金。 通俗来讲:仅仅把银行卡交给别人收款,很少参与转账操作,大多认定帮信罪;拿到赃款之后主动操作资金转移、取现,规避追查,大概率认定掩隐罪。从量刑对比,帮信罪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掩隐罪情节严重最高可达七年,处罚明显更重。 在东莞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存在罪名争议。例如,当事人出借银行卡之后,按照对方指令多次登录手机银行转账,部分办案机关倾向定性掩隐罪,这也是刑事辩护重点争取的方向。律师会结合参与程度、沟通内容、获利情况,论证应当认定为帮信罪。 回到大家关心的问题:帮别人走账、出借银行卡,什么情况定帮信罪?明知对方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提供账户接收资金,没有深度参与资金转移,流水达标即可构罪。如果只是一次性帮忙转账,事前没有通谋,一般优先考虑帮信罪。 张瑞山律师提醒,罪名认定直接影响最终判决。当事人被讯问时,不要随意认可侦查机关初步认定的罪名。如果涉案,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梳理全部行为细节,争取认定较轻罪名。切勿盲目签署笔录,错失辩护机会。广大市民坚决不要出借银行卡协助他人资金流转,避免卷入刑事犯罪。 |
首页
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