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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未实缴!无论公司是否注销,都要在认缴范围内还债大量东莞贸易公司、加工厂注册资本几百万元,但股东实际一分钱没有实缴。很多老板认为:就算认缴出资没有缴清,只要公司关门注销,出资义务随之消失。东莞近年数百份判决书明确:股东出资义务不受公司倒闭、注销影响,债权人有权追究出资瑕疵责任。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出资加速到期,要求股东在未实缴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哪怕公司后续办理注销,出资义务不能自然免除。 很多典型案例:东莞某家具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两名股东均未实缴,拖欠供应商货款 160 万元,股东随后将公司注销。债权人起诉两名股东,法院判决两名股东在未出资 200 万限额内承担还款义务。 需要厘清责任区别:清算违法产生连带责任;出资不实产生补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股东偿还全部欠款;补充责任是公司资产无法清偿部分,再由股东在未出资额度内偿还。两项权利可以同时主张。 不少股东通过股权转让规避责任,签订内部协议约定由新股东承担出资。但是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原股东出资没有到位就转让股权,债权人依然可以同时起诉新旧股东,要求共同承担责任。 提醒东莞企业债权人:起诉欠款公司时,务必同步查询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认缴期限。若公司濒临倒闭,立刻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告;如果公司已经注销,直接以出资瑕疵为由起诉全体股东。 对于企业股东,不要盲目认缴高额注册资本。经营不善准备注销前,优先清理债务,妥善处理出资问题,不要企图依靠注销逃避出资责任。一旦被起诉,不仅需要偿还债务,还会产生诉讼费、利息、迟延履行罚金等额外损失。 东莞商事债务纠纷律师张瑞山,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咨询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擅长处理东莞各镇街公司倒闭、注销后的债权追偿、股东追责、货款欠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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