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712931166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东莞莞城律师张瑞山

欢迎您光临张瑞山律师个人网站!若遇到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首页 >> 经典案件 >>经济合同 >> 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合同效力存在重大法律隐患
详细内容

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合同效力存在重大法律隐患


在东莞二手房交易市场,不少中介会向买卖双方推荐签订阴阳合同,声称可以降低契税、个税、增值税,省下数万元交易成本。很多购房者听信 “行业惯例” 的说辞,殊不知阴阳合同首要风险就是合同效力不稳定,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很难得到法律完整保护。

所谓阴阳合同,“阳合同” 是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机关用于网签备案的合同,房价故意做低;“阴合同” 是买卖双方私下签署,记载房屋真实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的协议,双方实际按照阴合同履行。依据《民法典》第 146 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阳合同当中虚假的房价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持有私下签订的阴合同就万无一失,但司法实践并非绝对。东莞法院处理大量二手房案件中,若卖方因房价上涨反悔,会直接主张交易以备案的阳合同为准,拒绝按照真实价格履行交房义务。此时,买方需要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必须拿出完整转账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补充协议等全套证据,证明存在真实交易价格。一旦证据残缺不全,法院有可能无法完全采信阴合同约定,买方将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还要注意,阳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等于整个房屋买卖交易直接作废,但会带来极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甚至有可能否定交易部分约定,造成交易停滞、过户受阻。部分案件当中,差价部分房款是通过现金、私人转账完成,没有资金监管,该部分大额款项不受备案合同保护,一旦卖方挪用资金、卷款,维权难度极大。

张瑞山律师提醒东莞广大购房者,不要轻信中介 “阴阳合同没有事” 的说法。房屋买卖属于大额财产交易,不要为节省少量税费埋下合同效力隐患。交易应当全部以真实价格签署同一份买卖合同,房款尽量走官方资金监管通道。如已经遭遇阴阳合同纠纷,建议尽快咨询房产专业律师,固定全部交易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瑞山律师联系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seo seo